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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教育部工作职责

作者:韦文东    审核人:杨军    发表时间:2025-12-11     浏览次数:

1、招生宣传、录取、录取通知书的邮寄;招生文件、招生计划的制定;

2、校外教学点的设置、管理等工作;

3、制定并组织实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非脱产)的教学及教务工作规章制度;

4、组织编制教学工作年度计划、修订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5、开展教学质量检查、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

6、做好继续教育员工的报到和注册工作,负责继续教育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网上电子注册、编排班级和学号及印制新生名册等工作;

7、负责转学、转专业、退学、免修、重修、休复学的手续办理工作,负责统计符合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员工名单汇总并报领导审批。采集毕业生图像、电子注册、打印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毕业证明书和学历学籍证明等工作;

8、负责日常的教学管理、考试管理工作;

9、做好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位外语考试报名、考务和课程考试安排等工作;

10、完成校外教学点的教学检查、督导工作,做好学籍管理工作、毕业生资格审查及证书办理工作;

11、做好在职研究生的招生宣传工作,协助联办高校做好新生录取工作;

12、做好新生入学报道、教务工作;

13、做好武汉理工大学教师来盐上课的接待、服务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